一、項目概況:
(一)建設項目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珠海湖邊加油站位于位于珠海市金灣區平沙鎮長安路139號,油站整體占地面積2493m2,建筑面積為258.3m2,主要從事汽油、柴油的零售服務。2024年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珠海湖邊加油站對加油站進行改造。改擴建內容主要為:1、新增加油機敷設工藝管線,加油管道選用雙層復合管,油氣回收管線采用單層復合管;2、新增2臺四槍潛泵式加油機,帶油氣回收功能;3、設置成品加油機防滲底槽2個;4、設置分散式加油油氣回收系統;5、翻建硬化地面約100m2;6、按中國石化標準建加油島2座,新增防撞柱4個;7、完善防雷防靜電系統;8、新增緊急切斷系統;9、新增站區消防設施,其他不變,改造前后均屬三級加油站。改造完成后,項目年銷售燃料油3000t,其中汽油2000t,柴油1000t。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4年委托廣州國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珠海湖邊加油站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4年8月29日,項目通過珠海市生態環境局審批(珠環建表[2024]215號);2024年12月06日取得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04007341130391001Q)。
(三)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珠海湖邊加油站擴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建設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與環境影響報告表基本一致,未發生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實施了雨污管網分流,生活污水經污水管網收集至三化糞池;站區四周設雨水截流溝,將站區雨水引流至隔油沉淀池。經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最終匯入平沙水質凈化廠處理。
(二)廢氣
項目卸油、儲油、加油工序:采用密閉卸油方式、地埋式雙層儲油罐、自封式加油機,卸油、加油作業設油氣回裝置,汽油密閉儲存、設油氣回收監測系統和油氣處理裝置對儲油過程中油氣進行回收;備用柴油發電機設專用排氣裝置。
(三)噪聲
項目對加油泵采取減振、隔聲;加強進出站區車輛管理,禁鳴限速。
(四)固體廢物
項目危險廢物:危廢暫存間面積為2m2,防滲、防腐、防雨、防流失等,位于輔助用房內。油罐清洗廢油泥直接由油罐清洗單位清運處置;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四、驗收監測(調查)結論
根據廣東中科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和廣東中檢源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檢測報告及油氣回收檢測報告,結果顯示:
(一)廢水。驗收監測期間,項目污水預處理后排放符合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二)廢氣。驗收監測期間,廠界非甲烷總烴濃度濃度符合《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2-2020)表3限值。
項目油氣回收系統密閉性、液阻、氣液比、油氣泄漏檢測值均符合《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2-2020)要求。
項目站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符合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 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及相應管理要求。
(三)噪聲。驗收監測期間,項目邊界噪聲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項目固體廢物分類收集、貯存、處理處置,嚴格管理。一般固廢貯存按照要求落實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措施;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要求管理處置。
(五)總量控制。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排放符合環評及批復要求。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開就項目的環境保護問題,征求項目所在地以及與項目相關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的意見和建議,對項目在運營期所造成的環境影響的意見和建議。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形式和起止時間
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于公開日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23日(不少于2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信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反應意見和建議。
七、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珠海湖邊加油站
地 址:珠海市金灣區平沙鎮長安路139號
聯系方式:馬站長0756-775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