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一)建設項目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興安加油站新建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于中山市黃圃鎮馬安村,項目整體占地面積11825.39平方米,建筑面積914.15平方米。項目總投資1131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3萬元。項目年銷售2400噸油品,其中汽油960噸,柴油1440噸,另配套銷售車用尿素約200噸/年。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3年建設單位委托廣東中藍欣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興安加油站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4年3月項目通過中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關于《興安加油站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中(黃)環建表〔2024〕0026號))。
2024年04月中山市興圃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單位)與中山市中圃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運營單位)簽訂《興安加油站委托運營合同》,委托中山市中圃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承擔興安加油站的排污許可運營責任。
2024年3月,項目開工建設;2024年7月,項目竣工;2024年8月取得排污許可證(許可證編號:91440900MABX60YB66001Q);項目取得排污許可證后即開始進行調試。
(三)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興安加油站新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建設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與環境影響報告表基本一致,未發生重大變化。其中,結合運營實際進行了調整:增加2臺4槍潛油泵式加油機及1臺尿素加注機;項目設置卸油、加油作業設二級油氣回收裝置;未建設自助洗車機,無洗車廢水;油罐清洗廢油泥直接由油罐清洗單位清運處置,未建設危險廢物倉庫;未設置油氣觀察井、地下水監控井,設置有油罐液位儀、防滲漏觀察井。
以上調整不導致新增污染物種類及污染物濃度、總量增加。對照《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以上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及地面清洗廢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場地沖洗水與初期雨水經站區四周截流溝收集至隔油沉淀池預處理,均經同一個排放口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中山公用黃圃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一步處理。
(二)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是儲罐大小呼吸、油罐車裝卸、加油作業等過程產生的廢氣;車用尿素作業等過程產生的惡臭廢氣及進出加油站車輛產生的汽車尾氣。卸油、儲油、加油工序采用密閉卸油方式、地埋式雙層儲油罐、自封式加油機,卸油、加油作業設有二級油氣回收裝置,汽油密閉儲存和油氣處理裝置對儲油過程中油氣進行回收;汽車尾氣自然擴散;車用尿素儲存及作業產生的惡臭廢氣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各類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及加油車輛在進出加油站時產生的交通噪聲。通過加強管理、采取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減振、隔聲等措施,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油罐清洗過程中產生的廢油渣和油泥由具有危廢處理資質的清洗公司,清洗后同時運走,不在站內貯存;含油抹布、手套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
四、驗收監測(調查)結論
根據廣東中科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興安加油站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編號:GDZKBG20240820001)顯示:該項目驗收監測期間廢水污染物、廢氣污染物、噪聲監測值均及總量控制均滿足國家相應的標準限值要求;工程在設計、施工和調試階段也已基本落實了環評及其批復的環保措施。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開就項目的環境保護問題,征求項目所在地以及與項目相關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的意見和建議,對項目在運營期所造成的環境影響的意見和建議。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形式和起止時間
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于公開日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2日(不少于2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信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反應意見和建議。
七、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中山市中圃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中山市黃圃鎮祥河街27號
聯系方式:陳維烔13702378122